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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律师介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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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厚军律师(山东滕州)
山东国律师事务所主任(国办律所)
杨厚军律师(山东滕州)

杨律师以案释法第二期律师介绍杨厚军
杨厚军,1974年6月生,中共党员,法学本科,1998年通过全国律师資格考试。现任山东国律师事务所主任(国办律所),中国法学会会员,中华杨氏律师联谊会(律师联盟)常务理事,山东省律协顾问委员会委员,山东省枣庄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、商事委员会主任,山东省枣庄市律师协会滕州分会副会长,山东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枣庄市法律专家人才库成员,中国法学会第二期、第三期刑论坛高峰会论坛嘉宾,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六期刑辩学员。
2014年先后在国家级期刊《法学教育》发表文章《论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》《对一起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的法律评析》等。
2008年被评为“山东省枣庄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”,2012年被中国司法部授予“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”的称号,2015年被评为“山东省滕州市优秀十佳律师”。 2018年分别被评为山东省枣庄市优秀十佳律师、滕州市优秀律师。
现担任山东省枣庄市委、枣庄市人民政府、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政府、滕州市公安局等多家政府单位法律顾问,被滕州市人大常委会聘为法律咨询员,同时担任连云港顺天木业有限公司、枣庄市瑞泰炉窑工程有限公司、山东大地麦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。
常年参加山东省枣庄市电台、滕州市电台法制热线节目以及各级单位组织的法制宣传活动。
杨厚军律师讲究“专业服人,诚信待人,尽职敬业”的执业理念,辩护意见采纳率较高,许多案件得到免予刑事处罚、罪轻及缓刑处理。
杨厚军律师代理辩护的典型案件主要包括:
(1)阮某某涉嫌票据诈骗案,成功辩护改变罪名、降低刑期。
(2)徐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,成功辩护判处死缓。
(3)王某某涉嫌黑案件获得轻判。
(4)洪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,成功辩护判处八年有期徒刑;
(5)陈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,成功辩护判处四年有期徒刑;
(6)田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,成功辩护不起诉;
(7)段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,成功辩护判处一年有期徒刑;
(8)陆某某涉嫌生产假药案,成功辩护不起诉;
(9)王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,成功辩护二审刑期由七年改为一年半。
联系电话:158-6320-81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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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:山东省滕州市北辛中路2606号拓展大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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