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厚军,1974年6月生,中共党员,法学本科,1998年通过全国律师資格考试。现任山东国律师事务所主任(国办律所),中国法学会会员,中华杨氏律师联谊会(律师联盟)常务理事,山东省律协顾问委员会委员,山东省枣庄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、商事委员会主任,山东省枣庄市律师协会滕州分会副会长,山东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枣庄市法律专家人才库成员,中国法学会第二期、第三期刑论坛高峰会论坛嘉宾,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六期刑辩学员。
2014年先后在国家级期刊《法学教育》发表文章《论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》《对一起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的法律评析》等。